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

费城故事

本来应该去写校内,但是刚看完费城故事,心里有点发堵,得发泄一下。

其实我真的没有想到对于同性恋问题,在十几年前人们还是那么的反对。本能的反对让人是无法用理性去思考法律的。但是仅仅一些年后,人们的观念就会发生很大变化,所以人们的观念是可以改变的,比如我们不会觉得与艾滋病人一起呼吸会不自在并且生出同情,我们不会再讥笑那些失恋的同性恋病人并说他们(她们)"hey call for it"(她们自找的)。当一个人在六岁的时候被灌输的理念他会无条件地接受,这些就是传统观念;而当一个人26岁时仍然改变的观念,必然是很多人在这个社会上呼吁,而且也说明了无论什么年龄,观念都是可以被改变的。

我想起了issue中涉及所有法律的东西我都是这样想的套路,即法律是一个准则,它尽量满足伦理道德但是不可能满足所有道德,因为人们的伦理道德是不同的;法律是否公平只看它是否对所有的人都同样地执行,而不是看是否好人好报恶人被罚。所以justice这个词,当然是律师的维护的终极目标,其实并不是一个像圣经一样的东西,会有人异议,所以律师要维护现有法律的执行性,所以律师就是工具而已,对一个可能有漏洞的东西竭力维护,并在这个东西没有说明的地方钻一些空子。但是有一点好处,律师,就像医生一样,都有一个伟大的梦想,去帮助需要的人。而这种职业动力注定了这些职业的人们通常有高尚的情操。所以,选择一个具有崇高精神的职业,在帮助他人中肯定能获得无穷的动力。

在Andy垂死时,他叫来他的同性恋朋友说“I'm ready”,这一直是我很迷惑的事情,也就是说,在一个人垂死的时候,反而往往最爱他的那个人才同意让他死去免受痛苦的折磨,而这个病人也可以毫无保留隐瞒地对那个人说“准备好了”。而当一个人死去的时候,在葬礼上,人们除了悲痛,似乎真的有解脱,而他们只需要相信那个人上了天堂,就可以免去很多哀思,看来圣经的所用在人们丧失亲人时也是有所发挥的。其实我一直不太明白,圣经是让人更敏感还是更麻木,可能是让敏感的麻木,让麻木的敏感。

电影中Andy的视角中摇晃不定的镜头让我感到了病痛令人窒息的痛苦。病痛给人的灾难确实是 别的无法匹敌的。所以,在没有病痛的时候,记得所有的东西还不太坏。Andy在影片中说了一句很不抢镜头的话“Every problem has a solution”,但是我记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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